目前各地倒卖中西药品违法活动比较猖獗,北京街头也常见手持“收购中西药品”纸牌子的外地人。对此,北京工商部门纷纷加大打击力度。近日,北京东城工商局依法没收黑龙江哈尔滨农民田合发用于倒卖的药品1229盒,罚款2000元。
经查,这两箱药品共计18种,皆属国家合法药品,且均在有效期范围内,按目前市场零售价格折算人民币3000余元。据田某交待,这些药品均是以比医院和药店药价低一半、甚至更多的价钱收购的,收购对象为医院看完病的病人和居留城乡结合部专门从事收购药品的外地人。田某最多一次竟只用了1000多元就收得80盒芬必得。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药品在我国属于专控商品,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条还有明文规定:经营药品的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买卖药品。但由于倒卖药品回报率高,因而总有利欲熏心者铤而走险。
据有关人士分析,倒卖药品违法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上述原因外,与公费医疗管理方面的漏洞也是分不开的。比如有些医院的个别医生开大处方和人情方,或者为推销药品而给患者开些不对症的药,让患者感到扔了可惜还不如便宜卖了。这一切无疑为不法药贩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药品关系人的生命安全,这些药贩子不懂药品性能,一旦有假冒伪劣药品混入,后果则不堪设想。鉴于此,工商部门提醒患者不要给药贩子提供机会和市场。另一方面,作为医院,加强自身管理机制,补住“漏洞”,也是重中之重。